第四篇 附錄重要參考資料
之二
有關「一隻藍鵲‧一隻隻藍鵲」行動的粗淺想法
/ 2013.12.12 Thomas Lee 臉書
一、情勢變化之研判:
(一)司法案件 /如早先所料,逃不過!定罪、定讞了;只是經過串證後,便宜了主嫌。
(二)那一人 /也不出所料,既不認罪,也不認錯!想硬ㄠ、硬搞到底。
(三)那所學校 /能跳車的,大都自動下車了;有些人,則被強推下車。因此,原先的反對勢力大多離開學校,留下來的是──
1. 一群團結得更緊密的盜匪詐騙集團,以及形同命運共同體的信眾;
2. 一批被夾持的老師(以縣聘教師為主體);
3. 有多方顧慮,還拿不定主意是否該趕快下車的少數家長;
4. 新騙來的一批還搞不清狀況的家長和老師。
二、基本主張:
這個團隊,如今實無異於「通過國家認證的詐欺集團」。它辦學的正當性在哪裡?縣府再讓它續約承攬「人文」經營權的適當性又在哪裡?「那一人」支配子弟兵淪為共犯,把辦教育的團隊搞成詐欺集團,其繼續領導基金會治校的正當性在哪裡?甚至,留在杏壇繼續傳道、授業、解惑的適當性又在哪裡?
三、策 略:
(一)擒賊擒王 /只鎖定「那一人」,先忽略其他人。不與詐騙集團碰撞,不拉長戰線消耗自己;
(二)維護校園安定
/不入校園活動,不干擾教學,不在學校網站發言,不介入校內組織運作;
(三)借重外部力量介入處理 /有權責的公權力(縣教審會、縣政府、縣議會、縣教師工會)、學者專家等公眾人物、媒體,以及輿論壓力
四、做 法:
(一)原「一隻藍鵲‧一隻隻藍鵲」個人網站轉型為共同管理的公共平台(名稱暫訂「一隻隻藍鵲關心教育公民監督網」)
1. 凝聚並機動組織散居各處關心「人文」與公辦民營政策的力量。
2. 在現有架構下,繼續充實第三篇〈歷史的話語權──楊氏辦學功過與「人文」十年滄桑〉各章內容。
3. 整合並提供具說服力的真相(事證、人證)給社會公評,用以拆穿他、指認他。
4. 分享並整合社群人際關係與任務所需資源,眾志成城。
(二)以電子郵件、個人與社群網站發佈相關資訊,與本網站建立超連結;並透過各自的社群關係向周邊輻射,在網際網路上,張起一張天大地大的網。向來來往往的鄉民示警,用千萬隻眼盯著他,用輿論消耗他、壓縮他。
(三)將相關資訊提供縣教審會、縣議會、縣教師工會等有權責的公部門,籲請重視;並借重學者專家及媒體等社會公器之影響力,敦促公權力適時介入、果斷處理。
五、身分屬性識別:
參與藍鵲行動,在相關網站發言時,請按下列藍鵲類別名稱規劃,表明自己的身分屬性──
a.布魯克藍鵲:羨慕宜蘭有公辦民營學校,曾想移民宜蘭安排子女就讀,持續關注「人文」後續發展的家長們
b.自由藍鵲:關心教育,關心「藍鵲」行動,願情義相挺的社會人士
c.老藍鵲:離開「人文」的前家長們
d.憤怒藍鵲:子女在「人文」就讀的家長們
e.傷心藍鵲:「人文」現職與離職教師
縱橫「人文」十年歷史‧鞭辟楊氏辦學功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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