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1月1日 星期五

第一篇 從七年前的一次校務發展會議談起 之六(第一次修訂版)


縱橫「人文」十年歷史‧鞭辟楊氏辦學功過


1-6  會議主要議題:教師得否成立工會?
    教師們是「人文」這個系統中最為弱勢的群體!每天早出晚歸,默默地來,默默地去,也終將默默無聞。他們只是楊貴功成名就的工具,「先把工具當好,才有目的可談。」(註一)楊是如此消費他們的!因此,除了「公辦民營」制度因素使然,楊刻意忽略他們的生存發展需求,這,才是無底深淵!
「人文」是個封閉系統,老師進來了,就別想好走;在深宮內院,他們直接面對楊,活在他巨大的身影與陰影之中。由於隔在楊的身後,老師們也都諱莫如深,因此,家長幾乎沒人知道深宮內院的情形,也鮮少關注到他們真實的處境。
    在二樓這間會議室外面,「前家長」剛剛經過的地方,一樓的川堂有一個場景──
有位老師坐在川堂左前方臨時擺設的一張辦公桌後面,桌上空空如也,似乎閒著沒事兒幹。由於這種安排顯得很突兀,進出的家長難免多看兩眼,又不便去問……這樣有一段日子了。
情況原來是──這位老師犯了錯。楊校長令其坐冷板凳,晾在川堂公開展示。
    楊身披博士袍,頂著「專家中的專家」之封號,屈身「人文」,來踐履教育理想。他本該以此為橋頭堡,引領教育界的革新思潮。無奈「人文」的這位靈魂人物,一再與人衝撞過後,心靈的幽暗面逐漸擴大,露出猙獰面目。他對權力的胃口出奇的大,要的是一種如同神聖帝王般的絕對權力,他的一切,就像皇后的貞操,不容質疑!在權力的使用上,楊也絲毫不加節制,彷彿是從一段黑暗歷史中還魂的神聖暴君,降鑾在二十一世紀「人文」的教育殿堂。
玲老師反映部分老師的籲求,怕一不小心壞了事,望著楊校長,語調格外輕柔地說:「有些老師想……瞭解一下,可不可以……成立工會?只是請示一下,這樣子啦!」這哪像要拿上會議桌來討論的?前一句是伸手想輕捋一下虎鬚,後一句則是趕緊縮手,哄老虎,怕激怒他了。
「前家長」見狀,搶在楊開口要一錘定音前,接應道:「教師成立組織,是大勢所趨(註二)……不管將來是稱教師會,或稱教師工會,我個人的態度都是──樂觀其成。『人文』自詡為『進步教育』,期待『人文』成立教師組織,用以實踐《教育基本法》的『教師教育權』(註三);同時也期盼,日後不要只爭福利,在照顧基本權益和生涯發展之所需時,更要在專業素養和專業能力上精進,一起維護孩子的受教權,為全國樹立標竿。」
聽完「前家長」這席話,楊面露不悅,只冷冷回了一句:「你不懂啦!」之後,就沒人再不識相地接下去發言。但是,「前家長」心裡冒火──你懂?!那,你說呀!說出來大家聽聽,看你懂些什麼?
「前家長」以社會發展的宏觀視野,來看教師組織工會的議題。認為既然是趨勢,就該迎向它、參與它,才能與時俱進,開創新局;其次,做為一個體制內教育革新的先驅,「人文」要走在前面,好在前面,才能起燈塔效應,把價值最大化;再說,楊與教師間,無論身分地位、專業和權力都極不對等,教師需要憑藉一個組織,做為平等對話的窗口和緩衝機制,特別是──面對一位帶著霸氣與殺伐氣的領導者。
    2005年間,家長們曾對「人文」老師在體制結構上的處境,有過一番討論。「前家長」呼籲主事者要速謀對策,否則,「人文」終將成為一灘死水,老師不是戰死沙場,就是負傷選擇離開。事後接到善意的關切,請「前家長」不要打擊士氣;當時,有位相當有識見的家長林爸爸林民,也在家長會網站留下一則貼文,摘其要點於後──
「……關於公辦民營小學老師的定位問題,曾與熟悉教育行政的人士討論過,它需要在公立、私立學校以外,另立第三軌道,牽涉到《教育基本法》修法的問題。事屬立法院中央政府的的職權,恐曠日費時。校方也已經拜訪過執政黨立委,或許有比較明確的訊息。
    此外,政府也在修法,將逐步刪減公務人員的福利,包含繳稅與退休保障等福利條件。以長遠來看,教師這個行業,在需求緊縮的情況下,將逐步向一般企業高度競爭的環境靠攏
    個人對此有兩點淺見:
    .基礎的保險,如:勞保與健保,類似民間企業的部分負擔,應予確保。以保障健康與家庭經濟足以應付疾病與意外傷害。目前學校的狀況,我並不清楚。
    .長遠而言,『人文』必須要定位為教育理想的先驅者。而且『人文』做為一個公共財,必須以開放的胸襟,讓更多的家長深入的參與,並邀請關心教育的社會賢達人士,一起來奉獻心力。如此,就會自然產生虹吸效應,吸納各方資源,一起投注進來。
    ……
    台灣的社會力量,其實是很充沛的,從島內外的災難中可以管見。但是談到教育,大家總是充滿了焦慮,而非動人心弦的美麗遠景。因為在台灣所謂的教育就是競爭力,利己而非利人。
    若是『人文』的教育方法,可以將每一個孩子帶起來,每一個孩子頭上都是一片天,不會受到外界的學測、基測、推甄、指考等社會現況干擾。能夠堅持理想,一步一步的去實踐它,那『人文』的老師將會成為台灣社會最珍貴的資產
我們應該凝聚資源,讓老師們有機會擴展視野與人生的歷練,成為真正的人師。那麼,不同品種的孩子,都會被賦予適合她的土壤、空氣、陽光與水分
    山不在高,水不在深』,共勉之!
    這最後一句「山不在高,水不在深」,是期待「人文」有龍、有仙啊!對文中其他的期待,楊又做了多少?怎麼做的?
    在這次校務發展會議前一個月左右,三月下旬,教育部評鑑小組由政大董城教授領銜,來「人文」評鑑校務。董教授與「前家長」為舊識巧遇,主、客五人面對面座談(註四),話題較無顧忌。「前家長」當時就反映,希望政府不要以「租界」的心態,把公辦民營學校丟給教改團體自己去玩。像「人文」這種植基於本土的公辦民營學校,要積極視之為教育革新的橋頭堡,合格的正式教師在服務一段期間之後,能和主流學校教師相互流通……有更多的教育實驗計畫、經費和人員的配置。或許事涉敏感,楊一聽到「打通大池和小池間教師的流通管道」話題的這一刻,起身離席,退到一旁觀望,以動作表示不認同。
現在,再回到一樓川堂的場景,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──
有一次,學校在鎮上舊圖書館會議廳辦演講,家長會也動員起來佈置會場。那位在現場招呼的老師轉達校長的關心時,有句話讓餓著肚子前來幫忙的家長群情激憤。第二天,楊碰見「前家長」,主動提起那天抵達會場後,有些家長對他如何不禮貌,十分惱火與不解!事發當時,「前家長」雖不在場,但已風聞此事。就據實以告,是哪句話引起軒然大波,請楊自己去瞭解究竟是怎麼一回事,是否需要跟家長解釋、澄清?在座的樊  、胡兩位老師一聽,驚呼道:「哇!這下,○○老師慘了!」「前家長」察覺事態不妙……心想,已經引起這麼大風波了,楊必須出面處理。是否說過這句話?他自己最清楚!既使說過,只要稍加解釋沒有惡意,家長們應該不會為難校長;如果,沒說過這句話,不管是否那位老師不當轉述?還是家長口耳相傳間走了樣?瞭解了,就更好處理。之後,未見楊再就此事跟家長澄清,至今真相不明。
那位老師真的慘了,十分慘!就這樣被楊晾在川堂,凌遲了好幾個月,毫無收手的跡象;一直逼,逼到他待不下去,自動走路為止。
這位老師是「前家長」孩子挺喜歡的,覺得上他教的課,蠻有深度。對他的遭遇,「前家長」感到內疚,談到這一段過往,仍不禁悲從中來。但是,究竟是誰該為此負責呢?即便這位老師有錯,需要用如此極端的方式懲處、教訓嗎?「愛與榜樣」,楊難道只在特定場合、特定對象與特定情境下才去體現?在自己的教育殿堂,楊做了最壞示範。真是莫大的諷刺!
楊不是不容許別人犯錯,關鍵不在所犯錯誤的「大或小」,而在「所犯的錯,是否為楊在乎的?」以及「犯錯的人對楊是否構成威脅?彼此間有無敵意?」比犯錯更嚴重的,則為「犯罪」。但這不是指法律或道德上的一般定義,而是楊潛意識投射在主觀上的感受。楊渴望受眾人矚目和仰慕,也就不能容忍「人文」這個系統中,有另一顆能發光發熱、散發魅力的星體存在;因此,凡是「不以楊馬首是瞻、出色冒頭搶了他風采、冒犯天威,或有貳心……等等,涉及『忠誠、貞潔、顏面』的行為。」對楊而言,那簡直就像「犯罪」一樣,絕對容忍不了!只要和他沆瀣一氣,即便犯了天大的錯,又如何?合他意的,肯定還會論功行賞呢!(註五)就算涉嫌違法遭檢方起訴了,有楊護持,照樣能安坐講壇(同註五);而遭檢方起訴的不法案件及尚未曝光揭發的疑案,一般咸信若非「權勢登天者」隱身幕後主使授意,蝦兵蟹將豈有動機和支配力,去操作組織犯罪呢?不過就算犯了法律或道德上的罪,又如何?還不也能被楊美化、合理化,甚而崇高化嗎?(註六)
一位有想法、有主見、不肯屈從權威的老師,即被楊歸為「非我族類」,有敵意。儘管他規劃的「勇士流浪課程」(註七)和「特色家族」運作,廣受學生和家長肯定,但楊找到「瑕疵」(註八)之後,就用極盡羞辱的措辭與操作手法,敲鑼打鼓地召告天下。我們來看楊如何千刀萬剮般凌辱這位老師。2011717日,楊以簡訊通告全體教職員和家長會,用辭雖典雅,用意卻是鑽心寒,字字如箭矢,句句似利刃。下文就摘錄自這則通告──
……○○所設計的流浪課程,其實只是讓一群期待冒險的青少年出去玩了幾天,但用陳義過高的論點,美化學習的成果,是對家長的欺騙……用不實的字眼,誇大學習的成果,是本顧問無法容忍的自欺欺人行為。(註九)
    當然,這位老師後來也沒能好走,20127月遭非法解聘迫離。但我們回頭來檢視上面那段話,這不正是許多家長想要對楊大博士您說的嗎?只消置換「課程」和「顧問」兩個名稱,其他的都挺貼切啊!人爬到這個高度,還一直擠壓、踐踏別人,這個位子顯然與之不相稱。到最後,不是自己摔下來,就是被人一腳踹下去。
楊如何漠視教師的基本權益呢?前教育處處長、現任適性教育基金會董事長文順先生在2012.6.21基金會、校長與教職員座談會上,說了一些具體事例,大家可以參考「人文解密」披露的會議紀錄(註

    「人文解密」還揭露了一份2012.7.16 全校教職員會議紀錄(註十一)。楊貴深宮內院厚重的簾幕,首度掀開。眼前的景象,讓「前家長」大為震驚。原本默默來去,被壓抑得少有生氣、少有脾氣的老師們,竟然反了──一個個挺直腰桿,與楊怒目而視;一回回無畏的頂撞,對楊反唇相譏。或許物傷其類,哀忠良夥伴遭楊生閹活剮(註十二),或許看透了楊的無情、無義、虛假與偽善,那一刻,他們的憤怒集體爆發,睨視眼前這位過氣的巨人……

    當然,楊面對衝突和挑戰,即使粉身碎骨、錯到底,也絕不低頭妥協,是其性格使然;而甫於五月履新,接任基金會董事長的文順,則深諳為官之道,身段柔軟,綿裡藏針。這兩位老同學就一個扮黑臉,一個扮白臉,唱起雙簧來。經過這次會議的不快,文楊二老即刻展開一波全面整肅清剿行動。十天後的726日,近二十位老師接獲簡訊,通知其上網看校內網路發布的訊息(註十。在得知當局如同「掃地出門」般,要求他們於月底前(三、四天內)收拾好東西、辦妥離職後走人。老師們試圖與校方對話,但未獲理睬(註十四)。下面是其中一則發言,讀來讓人心酸齒冷──

「其實,湘也不想再打迷糊仗了──我求的是一個『公道』。
一開始,無論是創辦人,或是董事長,或是任何關心人文適性教育基金會的人,本來就應該要有把『基金會』組織好的信念。如今,因基金會運作上、組織、交接、重組上的問題,讓『一年一聘』的『離職潮』,似乎突然變得非常的理所當然。
我的問題是──基金會運作上的問題,為何要『職員』買單?!
……湘對於工作的選擇,彈性很大。整理一下,明天又是全新的開始。但其他的職員呢?基金會絲毫不覺得抱歉,請大家自自然然的離職,公告發布的如此理所當然。這粗暴的姿態著實令人心寒!
也許現任接手基金會的人,也覺得自己很為難,我也能夠了解,然而,人無遠慮必有近憂。現在的『憂患』,就是過去『沒有遠慮』造成的結果,而且是『必然的結果』!如今,若真有必要如此重新來過,至少也要感謝眾教職員過去付出的辛勞,感謝並抱歉,請大家共體時艱才對!
唉!總而言之,我一點也不認為,一點歉意也沒有的『請大家離職』,是『人文適性教育基金會』應該做出的事情。」
    這樣的人,這樣的性格,這樣的行徑!無論走到哪裡,都是別人的災難!落在辦學的教育現場,那是多麼不堪的場景!
    我們再來看一則,在這波整肅清剿非我族類老師的事件中,另一位歷史現場當事人的陳述──
    「我是去年七月底被告知要離職的老師之一。
    第一批走的老師,很多都是我周圍的同事,他們真的是罔顧學生權利嗎?不!更多人是苦撐著到後來,才不捨地決定走的。說第二批老師努力到最後,爭取了尊嚴離開,對我來說並不是如此。並不是想要爭甚麼尊嚴,而是看不下去一個經營教育的單位,用這般手段在做事情。
    我爭取到甚麼尊嚴?這是你們的認知嗎?如果學校真的做到告知,不會是在放假時間七月最後一週,用簡訊通知回去收東西,辦離職,更不會是最後惡意終止每位老師的勞健保。如果你不是第一時間被如此對待的當事者,你用甚麼立場來說我爭取的是尊嚴呢?你依甚麼判斷那些離職的老師罔顧學生權利?你片面聽到的?
    身為一名教育勞動者,我爭取我應有的工作上的權利,特別是在教育現場,更要讓這件事明白的呈現。教育,不是找一個會耍官方說詞與做法的人,就要我放棄自己工作權利與應受的保障,更不是用一個模糊不清、各自解釋的法條與契約,就可以惡意終止勞資雙方勞動契約。我不清楚你看到的尊嚴是甚麼?但我爭取的是這個。
    選擇離開,是因為執行者冷酷的一句話:『事情都這樣了,你們留下來也不會開心。』誰造成的?」(註十五)
這是「老張看人文」部落格引發諸多討論的〈心事誰人知〉一文中的回應留言。一位當時遭楊貴非法解聘迫離的老師Mr.M,看了以Q(註十六)為首的基本教義徒眾,用標準的官方潑糞說法,對離職老師極盡羞辱的留言之後,忍無可忍,在2013年1月22日跳出來,嚴正駁斥。從這位當事人的陳述中,我們也清楚看到楊心靈的幽暗面,他罔顧「法理情」,視人如草芥,手段之冷酷凶暴,聞之令人髮指。
    貴又如何看待《教育基本法》賦予教師的「專業自主權」呢?楊把縣政府依據《教育基本法》訂頒的《宜蘭縣屬各級學校委託私人辦理自治條(註十七),硬ㄠ成「這個學校的所有的這個法規、制度啦、人員編制啦,可以完全自行設定。」(同註十一)如此,「人文」形同國中之王國。但是,反覆推敲過《自治條例》後發現,這根本是楊無中生有的解釋。楊貴強調,自己帶領「人文」這個系統,是「要公辦民營搞出一個新的空間,所以新的文化、新的組織重新建立,我們正在嘗試做這個事情哪!所以不要用常理,跟一般的要去以老師為主。」(同註一)因此,在課程課綱沒有建立清楚前,不談教師的「專業自主權」,要先貫徹「創辦人」的辦學理念(註十八)。老師一旦與楊意見有分歧,「你要聽誰的?當然我負成敗責任嘛!對不對?簡單的說,大家只是立場換一下而已啦!換你當上這個創辦人,你也會這樣子要求啦!」(同註十一)而十年下來,「『人文』還沒有建立課程課綱」這一不可否認的事實,是「能力」問題?抑或「有心、無心」的問題?
    2012年7月16日全校教職員會議上,當楊「創辦人」如此解釋《教育基本法》和《自治條例》時,那位與楊比鄰而坐、常把法規掛嘴邊,宣示要依法行政的前教育處處長、新任基金會董事長文順,對此則從頭到尾默不作聲。聽楊掏心掏肺訴說內心想法時,那種「朕即天下,朕即法」的心態如幽靈般無所不在──這位「創辦人」就是「人文」的「朕」,一切由他說了算!「只要是他想要變的,就是專業;別人所提的,都是不成熟的想法。」(註十九)當教師的「專業自主權」遇上楊「創辦人」,若不自動退讓,就無異以卵投石,勢必撞毀在「做自己」上。
    一位規劃「勇士流浪課程」和「特色家族」,內心備受煎熬的老師,不願放棄做自己,不願凡事不問是非好壞與楊一夥。毫無意外地出現在七月這波大清算名單之列,只好既悲壯又憤懣,無所退避地撞毀在「做自己」上。2012814他在自己部落格寫下〈跟往事乾杯〉一文(註廾),抒發心境的落寞──
「昨天的衝突之後,幾位老師、同事分別用電話、用訊息、用FB傳來關心,他們也覺得無奈,也覺得手足無措,可能也擔心站出來支持,會面對下一波的清算,但是家庭生計也是必須顧及的阿!
    突然覺得一陣難過,對這個政府的不滿也再度湧現。社會上那麼多不公不義,在上位者有著絕對的責任,如果每個人都必須為了『生計』而放棄『做自己』,這個政府絕對需要檢討!
     ……
    我從進學校工作的第一天,就宣示著這樣的態度,教育無他,唯愛與榜樣!愛,就是對孩子的關心與接納,榜樣,不是要老師成為完人,而是希望老師做好自己,因為當老師自在的做自己,學生才會自在的追求真正的自我!
    但是,四年過去了,這裡真的容許老師做自己嗎?還是……」
    「人文」這個教育新殿堂,玩弄在這位經營者的手中,有事沒事,就來抽樑換柱大翻修一陣子,把上上下下、裡裡外外的人搞得人仰馬翻、席不暇暖。此外,楊還藉老同學文順的勢,把政府的監督擋在門外,關起門來做皇帝。又把教師教育權窒息在深宮內院,再用家長合夥人政策,裂解家長會的自主性。《教育基本法》中維護孩子受教權的四大支柱,最後,就只剩楊一柱擎天。更妙想蠱惑眾人「合夥供他一人」獨治,霸佔「人文」,當成自己的私人產業!
    下一回,再談一個敏感的議題──應該建立校長任期制。

2013.4.30初稿 發表於「人文解密&老張看人文」部落格


  一:參見 人文解密 2011 十二月 2011.12.29 基金會董事會會議內容-逐字稿 楊○貴對吳○新校長說:「楊貴帶領的這個系統,要公辦民營搞出一個新的空間,所以新的文化、新的組織重新建立,我們正在嘗試做這個事情哪,所以不要用常理,跟一般的要去以老師為主,今天我跟老師說你是工具也是目的,可是你是要把工具先完成任務

  二: 1966年,聯合國通過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》及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》兩個公約;2002年,全國教師會發起大遊行,爭取教師勞動人權;2006年校務發展會議之後,未出幾年,有關教師組織工會的趨勢,已有如下發展──
         2009.4
,教育部同步研擬配套修正教育三法(教師法、教育基本法、大學法),經行政院函送立法院審議,希賦予教師更多元的結社自由及勞動權,教師在教育現場權利義務更加明確合理;2009.12,我國通過兩公約施行法,將其變成國內法的一部分,解除教師設工會的禁令;2011.5,新勞動三法在51日勞動節正式上路,17個縣市同時成立教師工會; 2011.7.11,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成立;

  三: 《教育基本法》第2條 人民為教育權之主體……為實現前項教育目的,國家、教育機構、教師、父母應負協助之責;第8條 教育人員之工作、待遇及進修等權利義務,應以法律定之,教師之專業自主應予尊重;第15教師專業自主權……遭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不當或違法之侵害時,政府應依法提供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有效及公平救濟之管道

  四:與教育部兩名評鑑大員(主評官政大董○誠教授)座談者,除楊○貴校長和「前家長」外,另一名為楊的操盤手,不知隸屬學校還是基金會的新官資源整合組組長林○伶女士

  五:犯錯有賞的典型代表,應屬楊任職基金會秘書的一位李姓操盤手,本系列文章第二篇2-2回再略數其事蹟;
涉案遭起訴,未停職接受調查,仍安坐講壇者為1.原離職,案發後又回任,繼續當校長,坐鎮監控的黃○勇;2013.11.7宜蘭地方法院一審宣判共同詐欺取財有罪當日,獲聘「人文」教師評審委員會當然委員 2.101學年第三學期起留職停薪,請侍親假迄今的樊○琦前校長  3.原人事主任李○儒繼續任教,並任見習治校委員2013.11.7宜蘭地方法院一審宣判共同詐欺取財有罪當日,獲聘「人文」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 (ps.原即辭職、未辦離職手續的劉老師,已於案發前由吳○新校長和謝○凱執行長召回,辦妥離職手續,報請縣府自薪資名冊除名;而楊「創辦人」則於今年四月初班親會短暫露面後,即神隱至9月底,行動高中期末班親會時始露面專題演講。唯楊在神隱這段期間,仍如幽靈般掌控著「人文」2013.11.7 經宜蘭地方法院一審宣判共同詐欺取財有罪

  六:美化、合理化、崇高化涉嫌違法之犯罪行為部分,參見 人文解密 2012 八月揭露之2012.7.16 適性教育基金會與全校教職員會議紀錄以及「人文」家長會網站2013.3.29針對本會顧問及所屬教師遭檢方起訴事宜 基金會聲明稿 全文

  七:參見201278月遭楊○貴非法解聘迫離教師廖○毅之Joey's Sky部落格2010.3.27流浪到礁溪〉、2010.4.2一生的流浪〉及2011.6.19流浪,你害怕嗎?

  八:「瑕疵」係指針對國中階段青少年規劃設計的「流浪課程」,使用「成年禮」一詞,欠妥當,應更嚴謹審慎。筆者支持此一觀點,惟課程從規劃、執行到成效,整體而言,應屬「瑕不掩瑜」。楊的重話與大動作顯得太過激越,遠失「比例原則」;亦不符「規過於暗室,揚善於公堂」的「教育原則」

  九:參見 人文解密2013 二月揭露之2011.7.17 楊○貴顧問對100學年的期許與行事原則說明

  十:參見 人文解密2012六月揭露之2012.6.21基金會、校長與教職員座談會會議紀錄

註十一:參見 人文解密2012 八月揭露之2012.7.16 適性教育基金會與全校教職員會議紀錄

註十二:指「創辦人」楊○貴在2011.12.29基金會董事會議上對謝○凱執行長和吳○新校長的拔權,以及2012.4.9基金會新任董事長暨董事與教師座談會前後,逼退主導國中部課程運作的李○莒、陳○彬等核心教師參見本系列文章之附錄一「楊案有關人、事動態記錄簿

註十參見 人文解密 2012七月揭露之2012.7.26基金會簡訊與人事公告相關訊息

註十四:參見人文解密 2013六月揭露之2012.7.26 提醒聘約到期的老師們,請依期限辦理離職手續

註十五:參見 老張看人文 2013.1.18心事誰人知一文

註十六:Q爸是一位家長,曾任97學年家長會副會長兼秘書,亦為有機體課程促進會成員。有「Q爸的隨筆天地Blog

註十八:參見 人文解密 2012 八月揭露之2012.7.16 適性教育基金會與全校教職員會議紀錄楊○貴說「在教育基本法規,教育法(指《教育基本法》)開放民間參與辦學的時候,推動《自治條例》,我們設校了……非常遺憾,後來整個不斷的在開放、在授權,在推動的過程當中,進入了所謂的理念的貫徹的問題,也不斷的面對所謂教師自主的問題。在一般的學校,它之所以能夠做教師自主,他有一個前提,各位為什麼一般學校,為什麼這麼鼓勵做教師自主?是因為課本、綱要都完全清清楚楚的。老師的自主在一個基本的範圍底下充分的發揮。人文適性教育事實上它之所以設立,就是因為他有人文適性教育的理想

註十九:摘自201278月遭楊○貴非法解聘迫離教師廖○毅之Joey's Sky部落格2011.12.30看不到權利的盡頭一文

註二十:摘自201278月遭楊○貴非法解聘迫離教師廖○毅之Joey's Sky 部落格2012.8.14跟往事乾杯〉一文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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